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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山东省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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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山东省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成果时限要求: 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之间未被学校推荐至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参加过专家会议评选的成果均可申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但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用200次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课题研究项目以结项或鉴定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以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

2、成果形式包括:

(1)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该类成果必须是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2)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该类成果必须经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必须有批示或采用的原件物证)。

(3)课题研究项目。必须是在省部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及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结项课题,并具有省部级以上部门单位出具的立项书和结项证书(省社科联出具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优秀结项证书),且核心内容正式出版或发表的,可申报参评。

3、多人合作的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可以整套申报,也可以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以单册申报,二者选其一。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论文集一般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每篇文章均可作为论文参评,但同一作者论述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参评。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必须与合作者共同具名申报。著作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     

4、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等)不得参评。

5、申报者人事关系原则上须在山东。多人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调离我省,其他作者尚在省内,如果能确定该项成果是第一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完成的,其他作者可以申报参评,但要出具第一作者同意的证明。个人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在申报后调离我省的,该成果可以参评;在申报前调离我省的,不再受理该成果申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所署单位与申报时申报者所在单位不一致时,需出具所署单位同意申报的证明,否则该成果不可以参评。

6、作为第一作者的申报者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成果发布、查新查重、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2018年2月23日0时至3月30日24时,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和填报成果( http://123.232.119.103:8083/pjsb/ ),逾期服务器不再开放。填报内容包括:

(1)  作者的基本情况;

(2)  成果的基本情况;

(3)  成果原件的电子版;

(4)  转载、引用、书评、消息、采用、领导批示等反响材料电子版。

(5)  外文类论文需要附全文的中文译文;外文类著作需要附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的中文译文。

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共11个学科组。对于填报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适当调整。  

2、网上审核展示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并在网上展示。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3、成果查新和著作验证
  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需在经省评奖办竞标确定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申报者下载查新表格,按查新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机构中的任一家。由查新机构将查新报告书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同时将纸质报告盖章后报送省评奖办。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进行查新;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进行查新,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查新成果报送)。著作申报者还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4、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如果该成果此前已在涵盖下列要求的数据库范围进行过检测,只需将之前的结果交上即可。如果该成果未进行过检测,则需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包含贴吧等论坛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等数据库,如果数据库涵盖不全,则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不合格],其中原典、法律条文、自引等不计入重复率。

5、申报者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各1份于3月30日前报送所在院。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2)申报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

(3)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

(4)著作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1份并手写签名。

(5)外语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6)申报成果及其反响情况材料。反响情况包括申报成果本身的(注:著作类成果切勿填写提供先期论文的反响)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及中型企业以上单位(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界定,具体认定指标以企业所在地工商或税务等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引用”证明的复印:论文首页、引用页或参考文献页,请勿复印别人的论文全文。“全文”转载:转载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末页(包括网络转载)。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查新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客观赋分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6、各院审核申报材料、客观赋分、排序

各院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等文件和标准要求(另发),对每项成果进行客观赋分(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按指标做好排序推荐工作。

74月5日各单位将每项成果的申报材料1份报送社科(科技)处,申报材料包括: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

(2)申报成果。

(3)申报成果反响材料

(4)申报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

(5)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6)著作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1份并手写签名。

(7)外语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8)每一项成果的客观赋分表。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

(9)《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汇总表》及电子版。

8、根据省评奖办下达给我校的申报指标,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评选确定推

荐申报成果。注:学校原则上将按照各单位近三年来的平均获奖数、本次成果网上申报数以及各单位完成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情况推荐上报(学校下达各院最低申报指标另行通知)。

 

9、获学校推荐的成果于4月16日以院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评审表需A4纸打印、左侧竖装。

不匿名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中的“申报渠道”填写烟台大学;“作者所在单位意见” 以及“成果初评推荐意见”栏均填写“经审核,本成果进行了重复率核查,没有出现超过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同意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由各院签字盖章。“成果推荐单位意见”由学校负责签字盖章。本页可用word文档的格式填写打印。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论文全文);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或剪除)直至辨认不出。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3)申报成果反响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条规定),一律用复印件单独左侧竖装成册,单独加装封面,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请勿与申报的成果、评审表等装订在一起。

(4)申报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5)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6)申报者(第一作者)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注明“山东省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

秀成果奖评选专用”。

(7)外文类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8)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9)著作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1份并手写签名。

  (10)每项成果的客观赋分表。

 

三、其它事项
    1、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查新方式方法、查新表、已查新承诺书、推荐单位评选意

见表等见“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通知及材料”压缩文件。

    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3、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省图书馆和省评奖办分别存档。
     4
其他未尽事宜由省评奖办负责解释。申报过程中请随时关注省社科联网站有关最新申报通知和注意事项的更新。

 

  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  63446    电子邮箱cgk@ytu.edu.cn

 

 附件: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社科(科技)处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