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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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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具体内容请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看(或查看附件1),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请、项目结题及进展报告填写等工作。其中,须注意: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月12日之前向社科(科技)处计划科申请开户。

(二)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但是,为便于学校形式审查项目申请人仍需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份给社科(科技)处计划科。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请于2021年1月15日之前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校社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二)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三、项目进展报告及应退结余资金情况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21年4月前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收回。此次收回范围是2017年度结题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请2017年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结余资金的使用及回收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针对本单位申报项目邀请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就每个申报项目写出评审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在汇总表上(见附件2)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办公楼408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于2021年1月12日之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撰写进展报告;我处将于202131日受理结题材料,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一式两份);我处于2021年2月24日受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一份,汇总表一份)。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21年度烟台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栾尚旭;电话:6902427;E-mail:kjjhk@ytu.edu.cn

    社科(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