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概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院未与任何机构、个人开展农业硕士招生培训相关合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27
分享到:

近期,个别机构和个人在网上或自媒体平台频繁以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硕士相关名义进行招生培训宣传,为维护我院办学声誉和广大考生权益,防止考生上当受骗,特声明如下:

一、我院从未在抖音、快手、腾讯网、今日头条、淘宝、京东等各类互联网媒体平台上发布任何与烟台大学农业硕士相关的招生培训广告,也未与任何机构有合作办学,未授权任何中介代理机构或个人在此类媒体发布相关培训广告和开展相关业务。

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以“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硕士”相关名义进行的招生培训相关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侵权,请立即将相关的虚假内容删除,停止侵权。我们将保留依法追究不法教育机构、教育咨询公司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不要轻信某些网站或培训机构的招生培训宣传,避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考生若发现相关行为,可及时拨打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反馈,研究生办公室电话为0535-6902238。


经济管理学院

2024.3.27


审核:李振杰  责任编辑:林德林